行 风 评 议

县局组织行评工作抽查

为整肃教育行风,切实使问题的整改工作真正落到实处,解决群众反映比较强烈的安全问题和收费问题,县局于5月20日对中都学区所辖18所中小学进行了大检查。

本次检查由吴书记带领纪检监察室以及政教科人员,依据县局制定的《食堂卫生检查细则》和县局与乡校签定的诸项责任书的内容,逐项落实。

情况表明,两所中学的食堂均有卫生许可证,饮管人员有健康合格证,并做到生、熟分离,食堂环境比前大有改观。使师生就餐放心。但不能忽视西胡小学的厕所后墙倾斜,曹村、北三狼小学还未根据整改要求将楼梯扶杆加高。

    有个别学校与学生的书款未及时结算,有关校必须责令教师与学生及时结算,给家长一个明白。与此同时,县局要求该学区根据行风评议中查找出来的其他问题,认真检查比照,及时予以整改。

县局认真安排部署基层乡校“双评”工作

        本月县教育局按照市县的安排部署,先后召开两次教育行风“双评”工作动员会,一是由乡校领导人员参加的部署会,重在提高认识,统一思想。县局成立了以局长为组长,总支书记和纪检书记为副组长的“双评”工作领导组,并研究制定了与市县《方案》配套的《平遥县教育系统基层乡校“双评”工作实施方案》,确立局长股长分组包片,蹲校包点制度,以确保“双评”工作的进度和效果,同时建立了教育行风“双评”活动的工作责任制,例会制和检查考核制,确定评议对象,聘请行风监督员55名;二是召开了各校工作人员参加的“双评”动员会,重在明确任务,落实责任,认真贯彻各级相关文件精神,全面提高各校领导对本次“双评”活动的思想认识。要求各校领导,尤其是校长,在活动中扎实确立政治意识、大局意识和责任意识,严格树立深入群众实事求是、求真务实的作风。坚持“以建为主、以评促建,标本兼治、纠建并举”的方针,紧紧围绕规范教育收费、规范教师行为、加强道德建设、提升教育形象和推进教育健康发展等重点,积极开展校本“双评”活动。通过活动,解决群众反映强烈的教育热点、难点问题,进一步建立健全各项规章制度,进一步提高两支队伍政治、业务素质和职业道德水准,大力促进学校依法治教、规范管理,积极推进作风的转变,提高服务质量,使每一个教育工作者牢固树立“教育是服务”第一要念。要求各校做到“四个结合”,即将“双评”工作与业务工作有机结合,实现双赢;将“双评”工作与求真务实的政风、教风结合,建立良好的行风;将“双评”工作与转变教育职能,建立服务机制结合;将“双评”工作与依法行政、依法治校、以德施教结合,树立良好的教育形象。各乡校以校召开动员大会,发动本单位教职工,积极支持和参与。

县局明查暗访查纠中考学生舞弊问题

7月上旬,中考成绩揭晓之后,围绕四年生冒充三年生的问题,县局照例开局务扩大会,就这一群众反映强烈的行风问题制定了查究处理的硬措施,一是采用明查暗访的方式进行调查,二是由纪检室牵头,组成有9人参与的清查小组,对四年生嫌疑学生通过学籍和资格审查表进行核对,三是对检查发现的四年生一律扣除40分进行录取。

   县局安排部署之后,县局纪检室根据群众举报和社会走访两条线索,深入到田间地头、街头巷尾进行明查暗访和走访排查。由于工作重心降到了基层、查纠行风联系了群众,因而,

今年的中考学生中假冒三年生的考生逐个浮出水面:从七月十二日到七月十四日,舞弊学生被县招办一号公告予以处罚的共有9名考生,从十五日到十八日,另有2名舞弊学生被县招办二号公告予以处罚。

   两个公告之后,全社会形成了很大反响,尤其是对于基层学校取得了震撼效果,不少即将升入初三年级的学生打消了复读的念头,相当一批学校开始纠正对学生的中考导向,自觉制止初中各个年级的学生复读问题。

平遥县教育局行风评议践诺措施公示

第一项,在“一费制”的落实上,全县从2004年秋季开始在义务教育阶段全部推行和实施了“一费制”,收费标准、收费项目、收费内容全部按照省定标准执行。

第二项,在规范教育收费方面,全县各级各类学校严格执行山西省人民政府规定的收费政策,收费项目和收费标准,严格执行“三制一卡六不准”制度,杜绝教育乱收费问题。“三制”即教育收费三项制度:

1)教育收费公示制度——学校要在校内通过公示栏、公示牌、公示墙等形式向学生公示收费项目、收费标准、收费依据、投诉电话等内容。

2)亮证收费制度——学校必须按照物价部门办理的收费许可证所规定的基础上和标准收费,实行持证收费。

3)财政票据制度——学校收费必须使用财政部门统一印制的收费票据(代收的课本、作业本等费用除外)。

“一卡”,即使用收费监督卡,按照统一的格式列出收费项目、范围及标准,学校收费时必须认真填写,经学生家长签字方可收费。

“六不准”,即不准学校统一代学生购买保险,不准订购省定目录以外的教辅资料,不准统一购买文具和其它商品,不准举办各种收费班,农村中小学不准使用精装彩版教材,农村中小学不准统一着装。

第三项,在规范办学行为方面,全县采取了一系列措施,主要有:学校要严格执行课程方案,切实保证课程实施过程与课程方案的一致性,开足开全各类课程,严格控制课时问题,严格控制学生在校活动时间,各校也可根据不同学校的实际情况和特殊需要,合理开发校本课程,以补充国家课程和地方课程的不足。学校、教师不得统一为学生订购规定以外的学习资料,但可向学生推荐一些质量好、价值高的学习资料。对学生、教师与学校评价的内容要多元,既要重视学生的学习成绩,更要重视学生的多方面潜能发展,学校要按规定对学生进行检测(每学期两次),不得随意增加考试次数。学校、教师不得统一利用双休日、节假日进行补课,不得以学生成绩排队公布。

第四项,在招生考试方面,全县实行“五公开三严格”,“五公开”即:(1)招生政策公开。通过形式多样的广泛宣传,使广大人民群众了解并掌握国家的招生政策、规定。(2)招生计划公开,严格按照上级下达的招生计划招生,杜绝计划外招生。(3)录取分数线和录取花名公开。(4)招生经费公开。收费标准、项目严格执行上级规定。(5)常年设立举报箱,举报电话:5623688。

“三严格”即:①严格出题、制卷环节,决不允许出现任何的疏漏和失密,否则,对有关人员给予纪律处分。②严格监考阅卷环节,各类考试严格按照《国家教育考试管理条例》认真执行。③严格考分告知环节,决不允许营私舞弊、弄虚作假,否则,严格责任追究。

关于对教育系统行风评议的评议

我们受中共平遥县委、平遥县人民政府委托,对教育系统今年近八个月的行风评议实施了调查。迄今,上级部署的实质性的评议步骤,除总结验收阶段外,均已全部完成。

在此,我们调查组就全县教育系统行业作风建设和行风评议情况作一评议。

评议包括四个方面的内容:一是评议过程;二是存在的主要问题;三是整改情况;四是客观评价。

一、评议过程

今年四月,“非典”肆虐之际,在市、县领导下,县教育系统的行风评议开始了。县教育局领导高度重视,制定、印发了《平遥县教育系统行风评议工作实施方案》,成立了强有力的行风评议领导组,确定了重点评议的91个单位,明确了中小学收费、规范办学行为、招生考试和师德师风四个方面的重点评议内容,以及具体的实施步骤。

实践证明,教育系统的行风评议工作,尽管起始阶段受到“非典”的影响,但他们克服困难,想方设法,从实际出发,一个阶段一个阶段地完成了预定的任务,基本上做到了段段有动员、有安排、有检查、有小结,效果比较明显。

在动员教育阶段,局领导首先统一思想,把行评当作新一届班子开创工作新局面的极好机会,紧紧地抓到了手上,把“三个代表”重要思想教育、机关整顿和开拓创新融入行风评议之中,办公室除由纪检书记任主任外,还配备了两名专职干事,工作做到了常抓不懈。在查找行风问题阶段,达到了手段和目的的统一,采用内外结合、上下联动、明查暗访、问卷调查、会议座谈、开通电话、公开对话等等方式,局级领导在民主生活会上,人人找差距、揭摆问题,围绕四个大的方面,查找出了存在的问题,反转过来又增强了人们行风评议的自觉性。由于问题找得准,这就为集中整改打下了基础,无论是边评议边整改,还是建章立制,都收到了实际效果。617日,市行评办通过检查,马寿恩同志认为,教育局的行评工作“领导重视、思路清楚、方法多样、重点明确、工作扎实、资料规范、效果明显”。这28个字,既是评价,更是要求。事后,县行评办再次召开了行评现场会。到公开评议阶段,于十月十七日下午进行了行风评议对话会,对于社会各界提出的二十多个问题,局领导一一作了回答,沟通了教育系统与社会、与家长的联系,接受了一次面对面的监督。

综上所述,教育系统行风评议的过程,基本上达到了严密的全程管理,一环扣一环,形成了良好的教育链。

二、存在的主要问题

查找问题,贯穿行风评议的各个阶段。通过梳理,主要是:中小学收费方面,有的学校擅立项目,扩大收费范围,提高收费标准,有搭车收费、代收费的现象,有的学校收费票据不规范,收费监督不到位,公示制度落实不够;规范办学行为方面,一些学校乱招择校生、借读生,课程开设不全、课时安排不足,学生在校时间长,占用学生节假日补课,少数学校领导兼代课不达要求;招生考试方面,有的学校考风考纪不严,超计划招生,发布虚假招生广告,干扰了招生秩序;师德师风建设方面,有的教师体罚或变相体罚学生,业务得过且过,工作敷衍塞责。

上述问题具有一定的普遍性,是教育系统行风建设中务须致力纠正的。

三、整改情况

揭露矛盾是为了解决矛盾,解决矛盾的过程才能推动教育的改革和发展。

教育系统今年行风评议的整改态度是:对查找出来的问题,坚持能解决的立即解决,暂时解决不了的创造条件尽快解决;为防止可能发生的问题,建立健全规章制度,防患于未然。

局领导痛下决心,彻底改变了机关股室多头收费的做法,一切收费与结算,均由局机关财务室统筹;所有学校全部停收不合理的考试费、试卷费、取暖费和资料费;任何学校都不准代收教育费附加、保险费、防疫费等。暑假前,全县所有中小学对学期初预收的书款均作了决算,将结余部分退给了学生;县招生办把高考、中考多收的报名费、资料费和工具费67182元退给了考生;对违反规定收取补课费和教育费附加的两位乡、镇办中学校长,给予了行政警告处分,对卜宜、段村学区的两名班主任向学生收取班费的错误,给予了通报批评,并指令一年内不准评模选优;今年高中录取时,县招办对查出来的20多名冒牌应届生,在录取时加了分,并进行了张榜公布,保障了考生平等竞争;全县各级各类学校,全部建立了学生收费卡制度,普遍使用了国家规定的正式票据,有效扼制了乱收费现象。

集中整改的另一个方面,反映在教育系统各级领导的认识上的提高。他们通过学习十六大精神,特别是对照践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以立党为公、执政为民的本质要求鞭策自己,把言论和行动的出发点与归宿,锁定在“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的宗旨上来,锁定在“教为民所用、情为民所系、利为民所谋”上来,坚守学校乃至教育这一方净土,在神圣的殿堂,始终牢记“两个务必”,保持和发扬艰苦奋斗的优良传统和作风。

制度建设,对人们的精神生活起着潜移默化的规范作用,它通过对人的内心的约束而影响其外在行为,是行风建设的重要保障。

今年行风评议中,教育系统出台了《平遥县中小学收费公示制度》,转发了省监委、省教育厅、省纠风办《关于对教育乱收费行为行政处分的暂行规定》,县教育局联合县财政、物价、农经办等部门成立了“平遥县治理教育乱收费专项办公室”,并出台了《平遥县治理乱收费实施方案》。在规范中小学收费方面,县教育局还制定了《县教育局机关股室财务管理制度》、《平遥县中小学校长离任经济审计的决定》,既强化了当事人的责任,又发挥了广大教职工的监督,特别是进一步建立健全基层“教代会”,赋予了广大教职工全程参与管理与经济监督的权利。在财务管理方面,实行了乡镇学区、县直学校的财会人员由县局任命,并由县局定期对下属专项审计。为有效扼制教育乱收费,响亮地提出了“那个学校出现乱收费,就撤消那个学校校长的职务”的警令。

今年行风评议中,教育系统围绕规范办学行为,出台了《关于严肃教育教学常规管理的几项规定》、《关于学校安全防范安全事故责任追究的实施规定》,转发了晋中市教育局《关于规范基础教育办学行为的若干规定(20条)》和晋中市教育局《规范办学行为十不准》等文件。在全县范围内,明令禁止九年义务教育学段内办重点班、实验班和加强班。全县严格学籍管理,有效控制不合理的休学、复读和留级,使教育教学更健康地沿着良性循环的道路前进。

今年行风评议中,教育系统在招生考试、师德师风建设方面,也健全了相关的制度和要求,他们成套的档案材料中均有原件,这里就不再一一赘述了。

值得一提的是,教育系统出于对自身行风建设的长期打算,县教育局专门成立了“纪检监察室”,综合治理教育行风方面出现的问题,以便将行风评议作为今后一个永恒的、常抓不懈的课题,做好组织保证。

四、客观评价

根据晋中市行评办、纠风办〔20031号文件“评议报告不做结论、不提建议、不出现评议代表的主观评议”的规定,在我们调查组撰写的这份《评议》结束的时候,将收集到的社会反映记录如下:

1、对今年暑假开学收费,在访问的100名家长中,98人认为合理并可以接受,2人觉得收费合理但本人交费有困难;

2、对四所乡办中学200名报名中考的毕业生调查,除8人放弃志愿外,其余均根据成绩,考入了平遥中学、平遥二中、职业中学和中等专业学校;

3、在义务教育阶段,政府投入不到位、农村实行“费改税”的情况下,学校领导感觉工作难了,多数学生感觉考试少了,极少数教师教学抓得松了;

4、据一项问卷调查,58人在回答教育收费的看法时,有52人认为现在县教育局最好,学区也尚可,学校一级不平衡就明显了;教师数以千计,但只要坚持经常行风教育,人民群众的满意率就会更高。

 平遥县教育局及时办结制度

 为提高办事效率、服务社会大众,做到廉洁、文明、热情、高效,县教育局及机关股室制定及时办结制度,彻底解决“门难进、脸难看、事难办”问题。

一、能办的事情立即办。要做到不推诿、不扯皮、不拖拉。

二、该办的事情马上办。要做到不找借口、不寻枝节、不给脸色。

三、难办的事情协同办。要做到互相配合、互相协作、互相帮助。

四、全办的事情完整办。要做到不留尾巴、不留隐患、不留死角。欢迎社会各界监督举报。电话:5623190  5626489  5627531

 平遥县教育局否定报备制度

 按照市县有关要求,教育纪检监察部门在纪检部门的领导下,除按“两个条例”认真贯彻落实本部门党风廉政建设和行业作风建设责任制外,还要对教育总体工作实施全方位的监督。为此,特制定如下制度:

一、确保党和国家教育方针、政策的贯彻落实。建立检查督促制度,规范办学行为。

二、加强本部门行风建设,切实纠正本部门行业不正之风,特别要加强对中小学的收费管理,坚决制止教育乱收费。建立举报投诉制度,治理中小学乱收费。

三、要加强对教育行政部门教育经费的使用进行监督。建立财务审计制度,抓好“三项治理”工作。

四、要对教育行政机关、学校基建项目的立项、审批、预算、决算,资金的使用进行跟踪监督。建立报批备案制度。保障专款专用。

五、对教育行政部门涉及收费的项目、标准、收费依据以及各项支出实施跟踪监督,实行收费备案制,完善“收支两条线” 管理,认真查处小金库问题。

六、要对本部门的奖罚、任免、评模、教师职称评定、教师资格认定、毕业生就业分配进行监督,实行监督检查制度,有效制止违规违纪行为。

七、对各类招生、考试、录取以及机关、学校教师、工作人员的选拔、录用实施全程监督,实行公开制度,全面规范招考机制。

八、加强对教育行政机关、学校预算内外经费使用情况进行审计,实行责任追究制度,严肃查处大案要案。

机关股室和基层乡校要认真落实报告制度和备案制度,纪检监察部门要在纪检部门的领导下,依法行使权力,严格履行职责,逐步完善实施否定报备制度。

平遥县教育局失职追究制度

 渎职、失职都是主观上的故意而造成工作上不可挽回的损失。为此,县教育局在机关内部和基层乡校全面实行失职追究制度。

一、单纯的失职,由于主观上的忽视或轻视而形成的失职行为,其损失由责任人赔偿弥补。

二、单纯的失职,由于主观上的不作为或乱作为而形成的失职行为,除赔款弥补损失外,对相关责任人给予批评教育。

三、失职连带渎职,除赔偿弥补损失外,对相关责任人视情节轻重分别给予党纪政纪处分,情节严重或恶劣的,移送司法机关依法论处。

四、本制度由纪检监察室负责解释。

平遥县教育局

行政效能监察责任追究办法 

为树立科学的发展现和正确的绩效观,使全县教育事业和谐、协调、全面、可持续发展,县局决定,在纪检监察部门的牵头组织下,建立全系统效能考评制度和责任追究办法。

效能考评和责任追究在县局纪检部门的领导下进行,局机关的考评由办公室具体承担,基层乡校的考评由纪检室会同办公室、政研室具体承担。

一、行政效能责任的确定与评定

局机关的考评。县局机关在办公室的协调指导下开展工作考核和业务评价,建立规范运作的考评体系,把作风建设和业务建设结合起来,以年度评选“优胜股室”。股室内部也要以行业作风为先、以业务建设为本开展效评,使能上庸下、优劣得所。

基层乡校的考评。县局由纪检室牵头、各股室配合做好考评工作。每年年初要以股室、以单项确定分项目标和具体任务,年终进行测评计分,由纪检室领导完成汇总排队。各乡校内部都要参照县局目标考评体系建立考评制度,特别是把单位的选购建设和教师的职业道德当作重要内容予以考评。

综合考评。避免求指标、上数字的盲目评价,在绩与效、业务与作风的权重上要把握好尺寸,在综合平衡上坚决推行乱收费一票否决制度、综合治理一票否决制度、安全工作一票否决制度。

二、行政效能责任的追究

渎职、失职都是主观上的故意而造成工作上不可挽回的损失。为此,县教育局在机关内部和基层乡校全面实行失职追究制度。

单纯的失职,由于主观上的忽视或轻视而形成的失职行为,其损失由责任人赔偿弥补。

单纯的失职,由于主观上的不作为或乱作为而形成的失职行为,除赔款弥补损失外,对相关责任人给予批评教育。

失职连带渎职,除赔偿弥补损失外,对相关责任人视情节轻重分别给予党纪政纪处分,情节严重或恶劣的,移送司法机关依法论处。

本办法由纪检监察室负责解释。

平遥县教育系统行风评议查找出来的问题

 一、中小学乱收费方面

1、未经物价部门批准或在收费许可证以外,擅立项目,大部分学校收取有补课费、试卷费、考试费;个别学校收取有烤火费、建校费、报刊杂志费、体检费、捐资费、保险费。

2、学校代收费问题严重,代收教育费附加,学生团体平安保险;书费、作业本费、或替有关部门代收报刊杂志。

3、有的学校建有帐外帐,私设小金库,未按规定建立辅助帐。

4、校务公开力度不大,有表面化倾向;收费公示制度落实不够。

5、教代会的民主监督作用发挥不够,教职工参与民主管理的积极性不高;中小学收费监督机制不够健全完善。

    6、学校收费时有搭车收费现象

7、部分高、初中学校滥收借读费,建校费,集资款,或随意抬高标准。

二、规范办学行为方面

1、有的学校学生在校时间过长

2、有的教师给学生布置作业过多,或让学生机械地誉抄生字甚至段落、课文,加重学生负担。

3、有的学校对音体美等课程安排不合理,或集中在某一时段上,严重影响了教育质量和素质教育的实施。

4、存在公休日、节假日乱补课问题。

5、有的初中乱办重点班、实验班。

6、城区不少中小学班容量严重超标。

7、有的学校领导不按规定代课。

8、民办幼儿园的建设有待监督、规范和考评,其师资素质有待加强。

9、普通高中招收择校生不能全面执行“限分数、限人数、限钱数”的规定。

10、休、复学和留级审批制度有待规范和加强。

11、部分学校师生流动频繁,走读、借读、复读现象严重,严重影响了学校生源和教育教学质量。

三、招生考试方面

1、自学、成人考试中存在考风考纪不严问题

2、有的学校招收计划外学生。

3、有的学校滥发不实、虚假广告、误导学生和家长

4、有的学校在招生考试中暗箱操作、瞒天过海,影响了工作的公正性、公开性、公平性。

四、师德师风问题

1、个别教师敬业意识不强,得过且过。

2、个别教师业务素质不高,误人子弟

3、有的教师体罚或变相体罚学生

4、有的教师存在侮辱学生人格行为

        5、个别教师利用学生及家长为自己及亲属谋取私利或通过学生让家长为其办私事。

2004年治理中小学乱收费工作情况汇报

平遥县教育局

 一、机构规章

成立了“平遥县治理教育乱收费领导组”,组长由分管副县长担任,县教育局局长和县纠风办主任任副组长,有关部门负责人为成员;领导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主任由教育局纪检书记担任,开通了三部监督举报电话:5626489 5627531 5623190

县教育局以平教发〔200452号文件制定下发了《平遥县治理教育乱收费工作实施方案》,确立了治理教育乱收费工作的指导思想、组织机构、主要任务、工作目标、实施步骤、组织措施。

全县局与乡校、局与股室、乡校与班级、班级与教师实行教育乱收费工作责任制和责任追究制,分层负责、分级落实、严格检查、严格程序,卓有成效地扼制了教育乱收费的势头。

二、收费公示

全县各级各类学校推行校务公开制度,党、政、工、青、妇定期召开会议,实行民主集中,涉及学校的大事小事,广大教职工都以主人翁的意识参与学校管理,公开建言献策。特别是在学校收费方面,各级各类学校全部推行了收费公示制度,所有的收费项目、收费标准全部向社会公示,接受学生、家长和社会的检阅。

三、财务管理

全县所有学校的各类收费全部按照物价部门发放的收费许可证所列项目、标准收取;财政部门的正规票据落实到了每一位学生手中,并填写学生收费监督卡,由学生家长和班主任老师予以签字,杜绝了先收费后填卡和只收费不填卡的收费行为。

学校财务支出实行收支两条线,杜绝了坐支、挪用、套支套用、胡支乱花等现象,各级各类学校普遍推行了“一支笔审批”、“双把关”制度。

四、收费检查

每学期开学伊始,县教育局都要组成专项检查组,由局长亲自带队,奔赴各校检查开学情况、收费情况;坚持发现一处纠正一处,发现一处指导一处,发现一处处理一处。

此外,县教育局还组成中小学收费专项检查组,由纪检书记带队,由纪检监察室牵头,坚持一学期不少于2次,一年不少于4次的专项检查。对于今年检查中发现的一名乡镇初中学校校长乱收费问题给予了行政警告和取消当年评优评模资格的处分。

五、高中招生和学校经费

根据市建籍备案要求,今年高中最低建档线控制在390分以上,全县高中各校(包括职业中学)均未低于390分录取高一新生的现象,各类高中校将学校新录取的学生花名和中考分数予以公示,接受了社会监督,严格落实了高中招生限分数、限人数、限钱数的“三限”政策。

就初中和小学阶段的招生政策上,县教育局年初就制定了《关于进一步规范学校收费、加强资金管理的实施意见》、《关于义务教育阶段学生就学管理的办法》等文件,严格落实国家有关义务教育的政策规定。今年8月下旬,针对学生进城择校的问题,县教育局责成教育股按照学籍、户口、住房“三证”的标准统一发放县实验中学和县实验小学的新生入学通知书,特殊情况由局务会议专题研究处理,全方位扼制了学生流动流失和进城择校以及部分学校乱收费的问题。

六、治理效果

通过建章立制、收费公示、社会监督、规范管理、严肃查处,尤其是结合行风评议和行评“双评”,全县教育系统所属的各级各类学校普遍摈弃了错误的收费做法,严格、认真地按照上级要求和程序标准规范了学校收费行为。特别是结合今年秋季“一费制”的要求,各级各类学校采用筹资填资等方法先行解决书本费、工具费等学生必需物品所需费用,坚决落实省、市即将出台的“一费制”收费办法和收费标准,在全县城乡赢得了良好信誉。

      平遥县教育局

   二○○四年九月

                                                                                                                                                                                                                                        回主页  


平遥县教育局纪检监察室

南关大街69号     0354-562753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