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 政 监 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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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育局采取措施整改突出问题 2004年7月22日,县行评办组织召开行风评议听证对话会,刘思福局长代表教育局就上半年的行评工作进行了汇报,行风监督员邵德福同志,提了一个关于在教育上存在的问题,即:极个别教师仍存在休罚和变相体罚学生现象,教育局是如何解决这一问题的? 针对提出的问题,采取措施,积极加以整改。一是召开校长工作会议。就所提出的问题,进行反思大讨论,教育上的问题不仅仅只是一个问题,其它问题还存在,为了办人民满意的教育,我们必须深刻反省,人思想上真正认识问题的危害性,要求在全县范围内以校为单位开展一次行风建设大讨论。二是重申教师行为《十要十不准》。进一步规范教师,上“十要十不准”入脑入心,并见诸在实践中,在教师中广泛开展“十要十不准”创模活动。三是积极推行和落实教师职业道德方面的四项制度。用制度去约束规范教师的行为。这四项制度是:1、目标考核制度;2、案件查办制度;3、责任追纠制度;4、监督和举报制度。四是建立“一个考评、二个结合”工作机制。一个考评即:《教师职业道德考评办法》;二个结合即:与教师评模、评优、晋升职称、考评任用紧密结合,与学区学校的岗位目标任务书进行紧密结合。 县局严肃查处开学检查中发现的问题 开学伊始,结合县局开学检查的通知精神和要求,县局纪检部门组织了对学校开学之初行业作风问题的专项检查。检查由纪检书记带队,监察室牵头,抽调政府督志室、教育工会、政研室、计财股等股室的有关人员,采用明查暗访的形式,通过学生问卷、家庭走访、教师座谈,取得了大量一手资料,并对汇总的情况逐一核实认定,现场办理和纠正了一批行风不正的问题。 针对“一费制”的实施,部分学校置县局三令五申于不顾,仍我行我素,收取费用。调查组发现问题后,立即责成香乐一中、古陶一中、金陵小学、王郭小学等学校清退所收不合理、不合规费用,并由校长对检查组做出检讨和保证。 针对办学行为不规范,特别是在开全课程、开足课时上的不合规,针对洪善小学校开学后师资紧缺,英语教师负担过重难以开全课程的问题,调查组责成学区立即解决这一问题,使学生在校能够接受全面的教育。 针对招考方面,特别是初中学生进城借读、转学的问题,县局检查组责成相关学校在县局《关于义务教育阶段就学管理的办法》的基础上进一步采取措施,在师资、管理、资源、考评等方面采取得力手段,优化教育环境和教学资源,改进教育和教学方法,提高教育质量和办学水平。 针对师德师风方面,特别是体罚和变相体罚学生的问题,调查组责成相关教师做出深刻检讨,学校校长做出相应保证。 本次,调查组将问题检查与监督、教育与管理、核实与处理紧密结合,促进了基层工作,推动了行风建设,取得了较好效果。 平遥县教育系统行政执法责任制 领
导 机 构 组 长:刘思福 副组长:范建华 高永明 李兴省 杨汝生 吴 涛 袁保朝 李康唐 成
员:任学良 张飞鹏 霍跃奎 赵建良 下设办公室 主
任:李兴省(兼) 副主任:袁保朝(兼) 成
员:安修明 郭庭昂 杨长庆 马奇巍
平遥县教育局 二○○四年二月二十六日
平遥县教育系统行政执法责任制 监 督 机 构 组 长:李兴省(县人民政府教育督导室主任) 副组长:袁保朝(县人民政府教育督导室副主任) 成 员:霍成章(县教育局纪检监察室主任) 董 坚(县教育工会副主席) 段志爱(全国人大代表,平遥中学教师) 马振国(县政协委员,平遥二中教师) 康清香(县政协委员,职业中学教师) 郭月娥(县政协委员,古陶学区教师) 办公室主任:袁保朝(兼) 成 员:马奇巍 程振华 监督电话:5625283
平遥县教育局 二○○四年二月二十六日
平遥县教育局纪检书记岗位职责 一、在党组织的统一安排下,协助搞好党务工作,参与本系统党组织路线、方针、政策的制定和贯彻执行,完成上级党委、纪委交办的工作任务。 二、按照《党章》《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廉政准则》等有关规定,对同级党组织成员和全体党员、干部、职工进行有效监督。 三、制定本系统的纪检、监察工作计划、制度、方案,并组织协调有关部门付诸实施。 四、按照干部的管理权限,认真受理群众的来信来访,查处和协助上级机关查处违法违纪案件,加大纠正行业不正之风力度。 五、强化党风廉政监督和执法监察工作,认真搞好全体职工的党风廉政建设及反腐败斗争的宣传教育。 六、按照年初制定的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分工,督促各领导成员和责任人落到实处。 七、住址履行好所分管的工作。 八、指导好纪检监察室的工作。 平遥县教育局 纪检监察室主任岗位职责 一、协助纪检书记研究拟制纪检、监察工作计划、规章制度及党风廉政措施,指导本局纪检、监察工作。 二、组织对所属党员、行政工作人员的纪违法情况进行监督检查。 三、受理举报、来信来访,组织查处违纪违法案件和纠正行业不正之风。 四、开展党风党纪、为政清廉等宣传教育。 五、组织调查研究,负责拟制纪检、监察工作文件。 六、管理好监督员队伍,认真开展好监督检查工作,确实履行好党风廉政建设监督职能。 七、做好日常业务工作。
县局推出教育系统效能考评制度 为树立科学的发展现和正确的绩效观,使全县教育事业和谐、协调、全面、可持续发展,县局决定,在纪检监察部门的牵头组织下,建立全系统效能考评制度。 一、局机关的考评。县局机关在办公室的协调指导下开展工作考核和业务评价,建立规范运作的考评体系,把作风建设和业务建设结合起来,以年度评选“优胜股室”。股室内部也要以行业作风为先、以业务建设为本开展效评,使能上庸下、优劣得所。 二、基层乡校的考评。县局由纪检室牵头、各股室配合做好考评工作。每年年初要以股室、以单项确定分项目标和具体任务,年终进行测评计分,由纪检室领导完成汇总排队。各乡校内部都要参照县局目标考评体系建立考评制度,特别是把单位的选购建设和教师的职业道德当作重要内容予以考评。 三、综合考评。避免求指标、上数字的盲目评价,在绩与效、业务与作风的权重上要把握好尺寸,在综合平衡上坚决推行乱收费一票否决制度、综合治理一票否决制度、安全工作一票否决制度。 |
平遥县教育局纪检监察室
南关大街69号 0354-5627531